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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新闻

生态环境部公布第十三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

来源:中新环境 http://www.sinoxine.com 发布时间:2023-04-10

近年来,少数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盲目追求经济利益,弄虚作假,帮助排污企业蒙混“过关”,严重扰乱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秩序。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,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加大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,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,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。

2023227日,生态环境部公布3起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,并对积极查办案件的广东省中山市生态环境局、上海市生态环境局、江苏省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予以表扬。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包括:

一、广东国环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弄虚作假案

案情简介

2021831日,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环境监测机构“双随机”抽查时发现,广东国环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部分监测报告存在问题,涉嫌弄虚作假,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、固定证据,启动“两法”衔接工作机制,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。同时,委托相关机构和专家对该公司出具的300余份监测报告开展核验认定。经查,该公司出具的80份监测报告存在未开展采样分析直接出具监测数据、故意不真实记录或者选择性记录原始数据、纸质原始记录与电子存储记录不一致、用替代样品进行分析等多种伪造或篡改监测数据的情形,造假报告涉及45家排污单位,涉案金额达66.49万元。

查处情况

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《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》第十二条第三款“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按照环境监测规范从事环境监测活动,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,不得弄虚作假,隐瞒、伪造、篡改环境监测数据”的规定。依据《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》第八十条第二款规定,中山市生态环境局、市场监管局将违法案件移交公安机关。

20219,中山市公安局以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罪”对该公司立案侦查,12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20223月,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。6月,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判决,该公司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,判处罚金20万元;总经理罗某慧等5名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9个月至12个月不等,并处罚金。

启示意义

环境监测数据是环境监测工作的生命线,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、反应污染治理成效、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,切实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在日常监管执法中,生态环境部门发现监测报告弄虚作假线索后,应当及时固定书证物证,对技术复杂或专业性较强的问题,可委托行业专家、专业机构协助核查,形成证据链条,确保定性准确。同时,应加强部门联动合作,建立健全长效机制,共同加大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力度,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,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。